一、会员申请入会满足的条件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社会、对国家有责任感,有大局意识,重诚信,讲信义。
2、拥护《保定市包装协会章程》、《保定市包装协会行规行约》及各委员会相关实施细则;自愿加入本会并履行会员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3、在本行业业务领域有影响力、区域范围内有辐射力;对整体行业发展有集体观念、市场观念,积极参与行业发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4、单位会员应在中国境内有合法的生产场地或办事机构并取得相关证书。
5、会员所从事的行业应为印刷包装的生产、科研、检测、销售等印刷包装相关行业;其它行业单位可作为非会员单位参加本协会组织的部分活动。
二、会员申请入会的程序
1、提交《保定市包装协会入会登记表》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单位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由理事会谈论通过;
3、由本会颁发会员证,并予以公告。
三、会员享有的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有建议、批评、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
(六)退会自由。
四、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承担本会委托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五、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给予下列处分
(一)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暂停行使会员权利;
(四)除名;
六、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七、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一)1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
(二) 1年不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
(三)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五)有损害本会名誉或违背协会宗旨的。凡被除名的会员,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入会和参加协会组织的会员活动
八、会员退会程序
1、会员如需退会,应向协会提交书面的退会申请,协会经相关程序后为会员办理退会。会员退会时,会员证应交回。
2、按《保定市包装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会员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的,按其自动退会处理,并在协会官方网站或以其它方式公布。会员有非连续的未缴费记录的,协会有权限制其部分会员权利,如限制被选举权、限制期刊索取权等。
3、会员因触犯国家法律、违反协会章程和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协会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除名,并通过协会官方网站或以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
4、其它经协会理事会表决通过,认为应当限制会员权利或取消会员资格的情况。

首页
咨询
协会